空运进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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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空运业务范围

空运进口根据客户的委托,在国外发货前,由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代理公司。并协助客户审核客户提供的各类清单和批件;缮制各类单证;订舱、报关的工作,并办理在国内的进口报关、纳税、转运、送货等代理业务。

进口空运操作流程

1. 接单

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填妥托运委托书至货运代理人。

2. 交接单/货物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货运代理人根据相关信息向海关申报。

3. 理货与仓储

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4. 提货

报关、报检等手续完成后,货主须赁盖有海关放行章、动植物报验章、卫生检疫报验章的进口提货单到所属监管仓库付费提货,或由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委托人需求,安排送货到指定地点。

5. 收费

货代公司仓库在发放货物前,一般先将费用收妥。包括:单证、报关费;仓储费;装卸、叉车费;航空公司到港仓储费;海关预录入、动植检,卫检报验等代收代付费;关税及服务费等。

进口空运操作注意事项

1. 如委托人需运输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物,要提前如实告知货运代理人,以便其安排专用仓库存储。

2. 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货物给予放行。放行的货物将按国家法律征收相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

3. 空运禁运易燃易爆、压力及非压力容器或气瓶、液氮、打火机充气装置、漂白剂、毒化物、磁性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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