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外汇》2023年第5期上,中国外汇管理局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发表了一篇题为“推进跨境资金结算 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其中揭示了最新的外汇政策和相关数据。

外汇管理局:又一家支付机构被授权提供跨境电商外汇服务

刘斌透露,2022年共新增了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基于交易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服务,扩大资金结算服务范围,以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全年共有23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处理了9.7亿笔新形态贸易外汇结算。

在此之前,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有21家支付机构和12家符合条件的银行能够基于交易电子信息提供新形态贸易的跨境结算。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8月,刘斌还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揭示了有22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能够基于交易电子信息处理新形态贸易的外汇结算,年业务量超过19亿笔交易。

换句话说,2022年8月之后新增了一家支付机构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服务,全年共新增了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关于促进外贸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各个方面,刘斌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三个领域采取行动:

1.优化市场采购贸易结算渠道。支持注册在网络信息平台上的市场采购实体进行外汇在线自助收付款结算,指导相关分支机构改善数据采集渠道和促进平台建设,提高市场主体资金结算效率,确保外汇政策供给有效匹配市场采购贸易“品种多、批次多、数量小”的特点。自2022年以来,超过80,000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受益于此。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商务部等部门合作,建立了天津望兰庄国际贸易城、河北唐山国际贸易交易中心等八个市场采购和贸易试点,加快推进新形态贸易的发展。

2.优化跨境电商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跨境电商提供多元化的跨境资金支付渠道,并协同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在资金管理、汇率对冲、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发展需求。2022年,新增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基于交易电子信息提供跨境电商外汇服务,拓宽资金结算服务范围,以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全年共有23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处理了970万笔新型贸易结汇。此外,对于小微跨境电商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手续,不断简化程序,年度贸易收付款额低于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免于申请《贸易收汇付汇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3.我们将改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政策实施和推广,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分享等方式传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同时,我们将完善银行审计和业务操作要求,并根据市场需求研究开发离岸加工、全球采购、第三国采购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模式。这些努力旨在为企业生产经营节省物流和结算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制造业供应链的优化,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自2022年以来,中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跨境流入和流出总额已达2185亿美元,并且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2023年,对于经常项目交易的外汇管理将继续提供政策供给,跟踪政策效果,确保对新形态、新模式的外贸进行政策落实。同时,我们将继续优化管理方法,跟上新形态、新模式外贸的高质量发展步伐。

第一,我们将继续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政策的实施情况,深入市场调研新需求,优化新业务模式的审核管理,确保业务的正常监控和异常处置。
第二,我们将善用《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规定》等政策,提高机构的业务拓展能力。
第三,我们将继续支持具备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基于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实体提供外汇结算和相关资金划转服务。我们还将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增加落地网点和业务类型,为新业务主体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低成本的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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