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关商品编码(HS编码)以72或73开头的钢铁类产品正式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覆盖生铁、钢坯、热轧板卷等核心品类。企业需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完成海关验放,政策适用于所有出口目的地,且以货物实际离境日期为执行节点。本文将从政策背景、申领流程、材料准备、审核机制及注意事项五大维度展开详细解读,助力企业规避合规风险。

一、政策调整的核心背景与覆盖范围

此次调整源于国家对钢铁行业产能调控的深化需求,旨在通过出口许可制度优化产业结构、遏制低端产能无序扩张。根据商务部公告,管理目录涵盖HS编码72章(铁及非合金钢)和73章(钢铁制品)下共计23个税号,包括但不限于:生铁、钢坯、热轧/冷轧板卷、镀锌板、无缝钢管等。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不区分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及出口目的地,俄罗斯、欧盟、东南亚等市场均需遵守同等规则。

企业可通过商务部官网“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专栏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获取完整税号清单。例如,某企业计划出口税号为7208.5100的热轧卷板至越南,需首先确认该税号是否在2026年目录中,若在列则必须申领许可证。

二、申领流程: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一)线上申请流程
1. 资格确认与材料准备:企业需具备对外贸易经营权,并准备两类核心文件——加盖签约方公章的货物出口合同原件,以及由生产商出具、明确产品规格与质量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若涉及加工贸易,还需补充加工贸易批准文件及海关报关单。
2. 电子钥匙(CA证书)申领:首次办理需访问商务部办证指南页面,下载《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CA证书。该证书用于系统身份认证,是后续操作的关键凭证。
3. 系统登录与申请提交: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登录,选择“出口许可证”模块,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扫描件。系统将根据商品类别自动分配审核机构:煤炭、原油等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稀土、白银等由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核;新增钢铁产品则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处理。
4. 审核与许可证获取: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电子许可证并同步推送至海关,企业凭许可证号即可报关。若需纸质证书,可向发证机构申请邮寄或现场领取。

(二)线下申请流程
企业可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至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证窗口提交。窗口人员将协助录入申请表,后续审核流程与线上一致。线下申请适用于网络条件受限或紧急情况,但处理周期可能较长。

三、关键材料与审核机制解析

(一)材料真实性要求
出口合同需包含买卖双方信息、产品描述、数量、单价及交货期等要素;检验证明需明确生产商名称、产品规格、质量标准及检验结果。例如,某企业提交的检验证明若未标注“符合GB/T 709-2019标准”,可能被要求补充说明。
(二)分级审核机制
审核机构根据商品敏感度分级管理:高耗能产品(如生铁)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直接审核;战略资源(如稀土)由特派员办事处把控;普通钢铁制品则委托地方商务部门处理。企业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审核进度,若被退回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

四、许可证使用规则与有效期管理

(一)“一证一关”与“一批一证”原则
每张许可证仅限在一个海关报关,且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例如,某企业持证在广州海关报关后,若需在深圳海关再次报关,必须重新申领许可证。
(二)“非一批一证”适用场景
对于分批装运的合同,企业可在许可证备注栏注明“非一批一证”,但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二是在有效期内报关次数不超过12次。例如,某企业与海外客户签订分6批交付的钢坯合同,可申请“非一批一证”许可证,但需在6个月内完成所有报关。
(三)有效期截止规则
许可证有效期最长6个月,且不得跨年使用。若企业于2026年11月15日申领许可证,其有效期最晚至2027年5月14日,但若截止日期超过2027年12月31日,则系统自动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五、企业合规操作建议与风险规避

(一)提前规划时间节点
建议企业在货物离境前30个工作日启动申领流程,避免因材料补正或审核延迟影响出口。例如,某企业计划2026年2月1日出口钢坯,应在1月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与材料准备。
(二)关注政策动态更新
商务部可能根据行业运行情况调整管理目录,企业需定期访问官网或订阅政策推送服务。例如,2027年若将不锈钢制品纳入管理,未及时了解的企业可能面临无证出口风险。
(三)建立内部审核机制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许可证申领,确保合同、检验证明等材料的一致性。例如,某企业因合同数量与检验证明不符被海关退单,导致货物滞港产生额外费用。

总结:钢材出口许可证核心要点表格

项目 详情
政策生效日期 2026年1月1日(以货物实际离境日期为准)
覆盖产品范围 HS编码72章(铁及非合金钢)、73章(钢铁制品)下23个税号
申领方式 线上(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为主,线下(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窗口)为辅
核心材料 货物出口合同、生产商检验合格证明(加工贸易需补充批准文件)
审核机构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使用规则 一证一关、一批一证(非一批一证需备注,最多12次报关)
有效期限制 最长6个月,且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本文基于现行政策框架与实务操作经验编写,企业需以商务部最新公告为准。在全球化贸易环境下,合规能力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出口企业建立常态化政策跟踪机制,确保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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