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出口产品范围

糖果及巧克力制品、糕点及饼干、调味料、啤酒、饮料、水果罐头、面条(不含肉类成分)、食用油、坚果炒货(熟制)、茶叶、方便面(不含肉类成分)、粮食加工制品(不含肉类成分)、豆制品、酒类、膨化食品、淀粉制品、蜂蜜、冲调谷物制品、水果制品、果味酱、咖啡制品、蔬菜制品等低风险,且来自合法生产企业的预包装食品。

二、可出口国家

菲律宾、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老挝、文莱、缅甸、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塞尔维亚、黑山、北马其顿、波黑、阿尔巴尼亚等巴尔干地区国家;南美洲国家;中东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斯、蒙古、朝鲜、墨西哥、孟加拉国、非洲国家。

三、经营主体职责

1.实际生产销售单位(经营户):试点专业市场个体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 公司均可备案作为经营主体)

(1)建立并执行预包装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追溯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2)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录入真实有效的交易信息,如实记录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信息,并留存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调查等工作。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2.对外贸易经营者:经备案的外贸综合服务公司

(1)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确认供货商列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合格供货商名录》内,审核供货商是否建立并执行质量安全检验验收制度、溯源管理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出口商品质量符合进 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建立溯源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如实记录报关单号、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生产企业、境外收货人等出口信息。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因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外通报、拒绝入境的,应及时向海关、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主动开展质量安全调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需召回的食品应主动实施召回。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调查等工作。

(5)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一文读懂---广州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

四、备案类型及操作流程

实际生产销售单位(经营户):需在广州1+16个1039市场采购贸易认定试点批发市场内进行注册,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表。

在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预包装食品管理模块进行预包装资质备案。备案需要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证件、预包装食品经营资格证明、预包装食品出口供货商承诺书等资料。

操作流程: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市场采购主体备案-商户备案-注册登录-预包装食品管理-预包装食品企业资质备案-提交材料-等待审核。(详见平台相关下载栏-预包装食品操作手册-商户)

对外贸易经营者:注册在本市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进行代理商备案。

操作流程:广州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市场采购主体备案-代理商备案-注册登录-提交材料-等待审核。(详见平台相关下载栏-预包装食品操作手册-代理商)。

一文读懂---广州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

五、几点注意事项

1.供货商必须取得预包装食品经营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表)。

2.预包装食品必须来自合法生产厂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SC 开头)。

3.预包装食品出口前需通过海关属地查检业务系统,,,企业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向海关申请检验和出具电子底账。

4.各主体需严格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确保预包装食品出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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