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老板来电喊委屈:一直按6%开货代发票,税局凭什么让补税?问三个问题:签的是运输合同还是代理合同?运费是你收全程再付车队,还是客户直接付?货出事谁赔?这就是6%和9%的分水岭。
三个点的税差,是怎么省出来的
常见模式:公司没车,从车队拿9%运输发票,转手给客户开6%货代发票,中间三个点不交税,账面长期留抵。但系统里,长期“高抵低销”、税负率低于同行业预警、进销项品名对不上,不用举报就被指标挑出来。税率由业务实质决定:定性在前,开票在后。

政策怎么定:就四个字
财税〔2016〕36号附件1所附注释把界线画得清楚:以承运人身份签合同、收运费、担承运人责任,再委托实际承运人运输,属“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9%(2019年4月1日起由10%调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受托以委托人名义办理货运、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手续的,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6%。分界线四个字:承运人责任。
另注意附件1第三十九条:兼营不同税率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想拆“成本9%、利润6%”,前提是业务真实、合同分开、收入分别核算。

两条走得通的路
- 做承运人(9%):自己签合同、担责任、委托车队运输,全额开9%,用车队9%专票抵扣。依托平台整合运力的属网络货运,须按交运规〔2019〕12号取得“网络货运”许可,不得虚开虚抵;自行采购交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道路桥闸通行费,符合条件准予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
- 做代理人(6%):只收佣金、不担运输责任,代收代付的运费不过自己账,由实际承运人直接开票给委托方,佣金按6%开票。

国际货代免税,三个条件别漏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八)项:直接或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须同时满足:国际货代收入与国际运输费通过金融机构结算;大陆与港澳台间货代参照执行;委托方索取发票的,全额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专票)。免税只覆盖国际段,国内段不在内,常被一并开进免税票,是稽查高频点。
三个点省不掉,成本在后面
应按9%计税的收入按6%申报,查实后要补税并按日加收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要求如实开具,开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属虚开,并设对应罚则;纳税信用下调,出口退税、招投标、银行授信都被波及。
收到物流发票,自查五件事
- 看品名:票面品名与合同、责任方是否一致;
- 看税率:国内段运输9%、代理佣金6%、国际货代免税(普票);
- 看资金流:免税须金融机构结算,私下转账可能被否定;
- 看一致:合同、开票、收款、实际承运四个主体能否串起来;
- 看留存:运单、轨迹、结算单、委托协议能否还原业务。
开票的上游,是合同怎么签、责任怎么担、钱怎么走。拿不准业务定性,先找达济外综理顺合同与开票结构。走1039市场采购或一般贸易出口,报关报检的票务合规都能提前规划。
